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年) 4.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年) 4. 4. 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1) 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2) 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 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 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四) 例外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