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 三、 对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二)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 (二) 三、 对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二) 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主办的,以及境外机构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对在北京以外地区举办的,主办单位须事先征得举办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同意。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