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65

65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现场检查不计入审批时限)。

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对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中相关联的现场检查进行合并,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