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4. 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三、 保障措施 (三) 狠抓工作落实。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序号 4. 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三、 保障措施 (三) 狠抓工作落实。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改革方式 改革举措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准入服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