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2.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2. 2.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