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国内与国际、当前与长远,减缓与适应并重,坚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法律…
三、
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
四、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事关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应…
五、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做好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