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三、 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以原呼兰县的行政区域(不含乐业、对青山2个镇)为呼兰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呼兰镇南京路。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国务院 三、 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以原呼兰县的行政区域(不含乐业、对青山2个镇)为呼兰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呼兰镇南京路。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二月四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