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的批复(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安市长安县撤县设立区的请示》(陕政字〔2002〕68号)收悉。同意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以原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