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陕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陕西省人民政府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陕政字〔2001〕20号)收悉。同意《陕西省人民政府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