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二、

二、 同意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军民深度融合、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培养与引进、新型创新组织培育等方面探索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