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