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5〕3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北票市桃花吐镇、朝阳县孙家湾乡和柳城镇四家子村划归朝阳市双塔区管辖。 二、 将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朝阳市龙城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