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在佛山市的海关机构设置的批复(2004年)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在佛山市的海关机构设置的批复(2004年) 一、 一、 同意将佛山海关、顺德海关、南海海关、三水海关、高明海关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副厅级,内设机构按照副处级规格设置),隶属广州海关。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