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2014年) 四、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机制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设立并建设好青岛西海岸新区,对于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创新军民融合机制、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深远海开发与陆海统筹发展和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新局面。
国务院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