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西…
二、
西咸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人才集中、生态…
三、
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西咸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西咸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西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西咸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西咸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