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202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江西内陆高水平开放试验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二、
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
三、
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验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