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的批复(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福建省、江西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设立后,相同区域不再保留其他自然保护地,相关未划入国家公园区域的管控要求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予以明确。原则同意《武夷…
二、
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
三、
福建省、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武夷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抓紧组织编制…
四、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大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的支持力度,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倾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