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新余海关的批复(2004年) 三、 新余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你省负责解决,检查检验设备由海关总署负责配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新余海关的批复(2004年) 国务院 三、 新余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你省负责解决,检查检验设备由海关总署负责配备。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六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