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设立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请示》(发改西部〔2016〕11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试验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与越南接壤,是我国对越及东盟开放合…
二、
试验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
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有效推进试验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倾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