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2014年) 四、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解决四川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设立并建设好四川天府新区,对于积极探索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新路子、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共同推动四川天府新区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4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