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2023年)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2023年) 一、 一、 同意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原则同意示范园区建设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