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 你们关于设立“中国航天日”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6年起,将每年4月24日设立为“中国航天日”。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