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四、

四、 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除按照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