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一、 一、 同意撤销莆田县。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莆田市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秋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莆田市涵江区管辖。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