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批复(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武威地区设立地级武威市的请示》(甘政发〔2000〕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武威地区和县级武威市,设立地级武威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凉州区。 二、 武威市设立凉州区,以原县级武威市的行政区域为凉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大街。 三、 武威市辖原武威地区的民勤县、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凉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