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湖南省、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粤府〔2001〕45号)及附件收悉。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