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三)

(三) 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按3%起步做实个人账户,以后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额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公布。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随同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