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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金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金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浙政发〔2000〕2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金东区辖原金华县的傅村、孝顺、曹宅、塘雅、澧浦、岭下、江东、赤松、源东和金华市婺城区的仙桥、多湖、东孝12个乡(镇)。区人民政… 二、 将原金华县的雅畈、安地、白龙桥、琅琊、蒋堂、汤溪、罗埠、洋埠、长山、沙畈、塔石、岭上、莘畈、箬阳14个乡(镇)划归金华市婺城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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