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调整南昌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赣府文〔2004〕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西湖区朝阳洲街道的西船居委会,青山湖区塘山镇的永和、公园、贤湖、永溪、长巷、七里6个村划归东湖区管辖。 二、 调整后,东湖区辖董家窑、大院、公园、百花洲、墩子塘、豫章、八一桥、滕王阁、沙井、青山路、彭家桥11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叠山路;西湖区辖绳金塔、桃源、朝阳洲、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