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1〕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县级武进市,设立常州市武进区。武进区辖原县级武进市的湖塘、牛塘、洛阳、礼嘉、南夏墅、前黄、寨桥、潘家、漕桥、雪堰、奔牛、邹、卜弋、夏溪、嘉泽、湟里、东安… 二、 常州市郊区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新北区辖原常州市郊区的河海街道、三井乡和龙虎塘、新桥、百丈、圩塘4个镇以及原县级武进市的薛家、安家、魏村、罗溪、西夏墅、小河、孟河… 三、 将原常州市郊区的永红、五星、西林、北港4个乡和新闸镇划归常州市钟楼区管辖。 四、 将原常州市郊区的茶山、雕庄、红梅、青龙4个乡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