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1〕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县级武进市,设立常州市武进区。武进区辖原县级武进市的湖塘、牛塘、洛阳、礼嘉、南夏墅、前黄、寨桥、潘家、漕桥、雪堰、奔牛、邹、卜弋、夏溪、嘉泽、湟里、东安…
二、
常州市郊区更名为常州市新北区。新北区辖原常州市郊区的河海街道、三井乡和龙虎塘、新桥、百丈、圩塘4个镇以及原县级武进市的薛家、安家、魏村、罗溪、西夏墅、小河、孟河…
三、
将原常州市郊区的永红、五星、西林、北港4个乡和新闸镇划归常州市钟楼区管辖。
四、
将原常州市郊区的茶山、雕庄、红梅、青龙4个乡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