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桂林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桂政报〔20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桂林市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
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
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形成推进合力,支持桂林市全面落实和实施好各项行动和工程,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
四、
科技部要会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支持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