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授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入境落地签证权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授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入境落地签证权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授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入境落地签证权的请示》(渝府文〔200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授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入境落地签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