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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教育部: 你部《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教职成〔20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教育部牵头的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你部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联席会议职能

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 (二) 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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