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3号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安监总煤矿字〔2005〕2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3号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煤矿整顿关闭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安监总煤矿字〔2005〕2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