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清理纠正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要互相支持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