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二、

二、 会议成员

召集人: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赵岸青 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王树鹤 煤矿安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