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同意建立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卫生部负责。请你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同意建立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卫生部负责。请你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