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邀请地方和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