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二、
二、 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铁路局、中医药局、扶贫办、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等3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国务院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