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6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贸易便利化工作推进中特别是《协定》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积极营造便利外贸发展的政策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国务院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汪 洋 国务院副总理
副召集人: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于广洲 海关总署署长
支树平 质检总局局长
江泽林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钟 山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跃进 公安部反恐专员
朱光耀 财政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屈冬玉 农业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孙毅彪 海关总署副署长
汪 康 税务总局副局长
孙大伟 质检总局副局长
焦 红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谭光明 林业局党组成员
甘藏春 法制办副主任
刘 君 邮政局副局长
邓先宏 外汇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