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8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税务总局、扶贫办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教育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