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商务部: 你部关于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主要职能 二、 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 四、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