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口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汪 洋 国务院副总理

副召集人:于广洲 海关总署署长

江泽林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王 峰 中央编办副主任

刘振民 外交部副部长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怀进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孟宏伟 公安部副部长

胡静林 财政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何建中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钟 山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

张晓慧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鲁培军 海关总署副署长

汪 康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孙大伟 质检总局副局长

刘东生 林业局副局长

周 波 港澳办副主任

傅选义 铁路局副局长

王志清 民航局副局长

邓先宏 外汇局副局长

马宜明 总参谋长助理

黄胜强 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