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19号

劳动保障部:

你部《关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建方案的报告》(劳社部报〔200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劳动保障部负责。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