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五、

五、 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职责、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下设司局级联络员工作组,负责通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专题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联络员工作组召集人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联络员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工作组会议。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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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白景富 公安部副部长

成 员:胡振民 中宣部副部长

张国宝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仇保兴 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朱庆生 卫生部副部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王秦平 质检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大涵 法制办副主任

冯晓增 保监会副主席

赵占平 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周锁海 武警部队后勤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