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
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30号
文化部:
你部《关于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文社图报〔2006〕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30号
文化部:
你部《关于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文社图报〔2006〕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