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河池地区设立地级河池市的批复(2002年) 三、

三、 河池市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凤山县、天峨县、东兰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原河池地区的县级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

河池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们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