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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福建省莆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莆田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莆田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莆田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历史文化遗存丰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 你省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 三、 你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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