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南省濮阳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南省濮阳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濮阳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豫政文〔20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河南省濮阳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距今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岗文化时期,秦汉以来先后有东郡、澶州、开州等称谓。现老城… 二、 你省及濮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和完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在充分研究城市发展历史和传统风貌的基… 三、 你省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濮阳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