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瑞金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瑞金市历史悠久,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革命历史遗存丰富,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城市传统格局保存较好,具有重要的… 二、 你省及瑞金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 三、 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瑞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